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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

2018-09-25    作者: dwb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本科生小班: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现将学院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参评范围:全日制在校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8-2019学年被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值大于等于50)。(不含进修生、不含留学生等)
    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未受纪律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现时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达到相应助学金的其它申请条件。
    二、资助金额
    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分两期发放)
    三、评定办法
    助学金申请顺序排位:班主任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全体会议,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的分值直接引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数平均分,然后按照以下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
    指标体系:评定得分=I+S+P+M+F
    I:家庭经济困难程度
    S: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
    P:政治思想素质
    M: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
    F:生活节俭程度
    权重比例为:I:S:P:M:F=0.5:0.2:0.1:0.1:0.l
    四、名额分配
    请班主任进入学生管理系统“国家助学金设置”栏目查看小班名额分配(预计9月25日晚开启相关批次)。
    五、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 9月25-26日  拟参评同学(仅限于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务必登录学工系统填报并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超过时间系统将关闭)。
    2、第二阶段:9月25-28日  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按评定办法开展评选,评选结果在班级内公示3个工作日。请小班评议组副组长在会议开始前自行联系本班督察员(督察员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督察员名单相同,督察员名单见附件1),督察员需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班评议督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未进行督查的班级评议结果无效。助学金评定应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倾斜。
    3、第三阶段:9月28日18:00-19:00  各小班将经班主任签字认可的《2018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统计表》(见附件3)纸质档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1教421)。交纸质材料前,将电子档发送至:
jjxyqdb@126.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XX班国家助学金统计表”如“金融201803班国家助学金统计表”。同时,请各位班主任老师于9月28日18:00前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完成班级评选结果的线上提交(超过时间系统将关闭)。
    4、第四阶段:9月28日—10月3日  学院评审,公示 。    
    六、注意事项
    1、禁止一切形式的拉票行为。无论拉票人评优评奖条件是否具备,也不论拉票是否产生实际作用,一经投诉(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当事人的受助资格。
    2、国家助学金评定,必须严肃认真地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定办法操作执行,不得简化、变通、改变操作规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班级不得将助学金用于二次分配或擅自调剂;助学金不得用于请客吃饭等不当花销。
    3、获得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且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经班级体综合考虑评定,建议申请参评国家助学金三等。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原则上均应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不给予资助者或自动放弃者应作出书面说明,说明具体原因,由班主任签字后和上报材料一起交学院。
    5、《四川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班评议督察情况登记表》经被督查班级班主任签字后,由督察员带回自己所在班级,同班级助学金相关材料一同上交。
    6、注意核对学工系统上,个人信息维护中个人信息尤其是银行账号是否正确,若要更改银行账号请联系本班班主任进行更改。
    7、上交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要求一致,且必须按照学院相关要求。
    七、咨询及投诉
    地点: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成都校区1教421)
    电话:陈郡雯028-86291770 、王洁15908113281
    邮箱:jjxy@sicau.edu.cn




      

经济学院党委办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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