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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17—2018年度团内表彰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8-03-24    作者: 学院团委    审稿: jjxy    点击量: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委《关于2017—2018年度团内表彰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7—2018年度团内表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时间范围

2017年5月—2018年4月

二、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1. 参评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团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质量好;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认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费收缴等工作;能结合时事及同学关注的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团风好、学风浓,支部成员必修课加权总平均成绩75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2. 评定名额:按学院支部数(不包含毕业班)的5%进行评选。

(二)优秀共青团员

1. 参评条件: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各科学业成绩合格,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认真学习党、团有关知识,思想上积极进步,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好;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团员意识强,团员教育评议优秀;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1/4

2. 评定名额:每个支部可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2名,并确定推荐排序。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 参评条件: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各科学业成绩合格,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立场正确,信仰坚定,思想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实绩突出;任职一届以上(新生班级团干部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1/3。

2. 评定名额:学院团委各部门和每个支部可推荐优秀团干部候选人1名,学院按评选指标(学院团干部数的10%)择优评选校级优秀团干部

三、日程安排

1. 3月26日(周一)中午12:20,学院将于四教C205教室举行“五四”推优答疑会。

2. 4月9晚(周一)晚21:00—22:00,请各团支部将优秀团支部申报表(附件一)和申报材料,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名单(附件二)提交至经济学院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值班人员处(1教421)。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打印稿

3. 4月10-11日,学院组织进行优秀团支部和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推优答辩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4月11-13日,学院院网对评优结果进行公示。

  1. 注意事项

    1.同学自愿申报。团内评优表彰实行申报评定制,有意愿参加本次评优的同学自愿向团支部表达评优意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2.严格工作要求。团支部需严格按照《经济学院班级、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办法》(院团字[2017]3号)之规定执行。务必全程征求班主任老师的指导意见,经班主任老师同意后才能开展下一步工作。测评会形式可选择班团委扩大会、团支部大会;推荐会形式可选择团支部委员会、班团委联席会、班团委扩大会进行。

    3. 小班学习成绩请参照由学校教务处统一计算发布的小班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请查阅学院支书交流群共享)本次学习成绩计算只针对五四推优,不影响其它的评优评奖

    4. 学院团干部范围:

    (1)学院团委直属部门委员及以上职务。

    (2)各小班团支部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5. 党员(含预备党员)若担任团干部,可以参评优秀团干部,不能参评优秀团员。

    6. 每位支部成员不能同时参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

    五、咨询:学院团委组织部:陈豪 17780026852;封月容 15723245221。

     

    附件一:经济学院2017-2018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二:经济学院2017-2018年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推荐表

 

经济学院团委

     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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