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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开展寒假社会实践(实习、挂职)活动的通知

2017-12-20    作者: 团委实践部    审稿:     点击量:

各小班团支部:

学院团委为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促进学生在实践中运用知识,提升自身素质,同时利用寒假较长时间,给更多有意愿参加实践(实习)的同学提供机会,近期将开展银行实践(实习、挂职)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经济学院在读本科生

二、实践(实习)时间

实习期需满一个月(22个工作日)以上,同时参考各单位具体要求。具体实践(实习)时间段由各实习单位与参与同学确定。

三、实践(实习)单位及相关要求



四、实习鉴定

实习期满后由各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情况为学生开具实习证明。

五、安全责任

1.学生自愿申请参加日常化社会实践银行实习活动,在实习过程中,自行承担一切财产损失和安全责任;

2.学生务必告知家长参加日常化社会实践银行实习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承担的责任,在征得家长同意后才能递交申请;

3.学院团委、实习单位将本着为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最为恰当的管理、指导形式,安排合适的实习内容,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凡申请者,均视为接受《经济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一)的全部内容,并在确认参加日常化社会实践银行实习前签署《承诺书》。

六、报名

请有意愿参加的同学本人于2017年12月26日(周六)18:00-20:00将《经济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实习、挂职)安全承诺书》(附件一)(纸质档)以及《经济学院日常化社会实践(实习、挂职)报名表》(附件二)(纸质档)交至一教405。

七、咨询 学院团委实践部负责人余君临,15680816090;李洁18708121597。

附件1:经济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实习、挂职)安全责任承诺书

附件2:经济学院日常化社会实践(实习、挂职)报名表

经济学院团委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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